四、参赛对象及条件(一)参赛对象本届大赛设团队组和企业组两个组别,参赛项目团队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在校学生,(二)参赛条件1.团队组参赛条件:(1)有创业意向的团队,2.企业组参赛条件:(1)2019年5月1日以后截至报名时已在国内(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三)参赛要求1.参赛团队或企业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3.参赛团队或企业只能持一个创业项目、选择一个组别参赛,曾在2016—2021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二)报名和资格初审(6—7月底)符合条件的参赛对象可代表其创业团队和企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参赛条件要求对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和确认,每个创业团队和企业可选派1—3名核心成员到比赛现场进行项目路演,(五)创业训练营(9月)对入围决赛的创业团队和企业进行集中培训辅导,(二)奖金发放团队组及未在本市注册的企业组获奖项目,(二)创业导师服务所有参赛(进入初赛)创业团队和企业均可获得我市创业导师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咨询服务,(三)参赛要求第3条:“曾在2016—2021深圳‘逐梦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团队和企业,指的是参赛项目的内容、报名人、注册企业有一项与2016—2021年“逐梦杯”大赛获奖项目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