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2019年立项执行期满未验收项目二、受理日期2022年6月15日至7月15日三、验收程序及方式1、市科技局委托审计服务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2、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处室通知和指导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相关材料,3、项目负责人将验收相关材料提交给项目承担单位,4、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处室受理和审查验收相关材料,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集中验收,同时,3、项目财务专项审计报告,项目财务专项审计报告由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统一进行审计,一式两份(须在审计报告右上角用铅笔标注页码),不能如期验收的,报送至市科技局对应项目管理处室,2、2022年7月22日前,不能提交验收材料的或未提出书面申请的,如存在弄虚作假、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六、受理地点与咨询电话受理地点: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长春市科技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咨询电话:1、高新技术处曾亚琼887772732、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袁野王东东887772713、资源配置与管理处何磊88777258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