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51号),现下达你市、县(市、区)2022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代码:Z135080009027)万元,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其中:核定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弥补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以及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日常运行经费,单独核定村卫生室日常运行经费额度,核定村卫生室的补助资金,该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9项“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地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参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2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