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上杭县、漳平市财政局、水利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82号)精神,按照水利部实施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指导意见和省水利厅实施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各地项目申报和自筹资金落实等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市2022年度水土流失治理资金(以奖代补)300万元转下达给你们,其中:永定区培丰洪源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100万元、漳平市永福台品樱花茶园提升改造工程项目100万元、漳平市新桥云墩小流域项目50万元、上杭县官庄畲族乡现代农业(油茶)示范基地项目50万元,款列“2130310—水土保持”科目,请按绩效目标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附件:1.2022年水土流失治理资金(以奖代补)及治理任务分配表2.2022年水土流失治理资金(以奖代补)绩效目标表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水利局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