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浙财函〔2021〕33号)、《嘉兴市政策性农业暨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和《海盐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盐农险办〔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与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银保监等相关部门对县域内已开设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地方特色险种进行梳理和认定,现将认定目录清单公告如下:海盐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地方特色险种认定目录清单序号险种名称保护期限备注1稻田养殖小龙虾保险2021.4.1-2023.6.30保护期内2养蚕保险3家庭农场地方特色保险4湖羊保险海盐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