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秩函〔2022〕230号各市商务局: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建函〔2022〕140号)要求,组织开展我省202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诚信宣传各市商务局要围绕“诚信兴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开展好宣传活动,要注重宣传我省诚信兴商的典型案例,精心组织相关活动各市商务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同消费者组织、相关行业协会沟通协调,要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诚信案例暨信用应用场景案例征集活动,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举办药品流通行业“诚信兴业,诚信卫民”主题承诺活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各市商务局要及时将“诚信兴商宣传月”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联系人:曹欣电话:0351-4192002邮箱:sczxc2020@163.com附件: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山西省商务厅2022年6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点击下载: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