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各有关单位:文化和旅游部从2022年起实施“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扶持对象包括歌曲、舞蹈和曲艺节目、戏曲戏剧木偶皮影短剧等,重点扶持歌曲、舞蹈节目和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请各单位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办艺发〔2022〕97号)(文化和旅游部官网首页—公告通知—最新发布—通知)要求,请务必于2022年7月6日前(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至我厅艺术处:一、歌曲类(一)《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歌曲类)》1份,(三)作品音频或高清视频,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存储在同一U盘里报送,二、舞蹈节目类(一)《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舞蹈节目类)》1份,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存储在同一U盘里报送,三、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类戏曲戏剧短剧类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小话剧、小品,(一)《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类)》1份,(二)作品完整剧本(电子版),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请存储在同一U盘里报送,附件:1.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歌曲类)2.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舞蹈类)3.全国舞台艺术优秀节目创作扶持计划申报表(原创现实题材戏曲戏剧短剧类)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办公室2022年6月15日(联系人:唐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