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府文〔2021〕5号签发人:钟有林都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都昌县土塘镇万家山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用地的请示九江市人民政府:为加快我县新农村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县土塘镇万家山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用地呈报市政府审批,该批次用地需占用我县土塘镇潘垅村集体土地0.0660公顷,其中:农用地0.0660公顷(含耕地0.0596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该批次建设用地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符合活动中心申请条件和用地面积限额指标,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占湿地,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专此请示,都昌县人民政府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