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我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8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扩大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2〕23号)相关要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继续做好龙岗区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有针对性地推进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照企业备案、编制方案、组织实施、证书核发的流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具体条件和流程见附件《深圳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引》,三、备案申报根据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的工作进度要求,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按《深圳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引》的要求,将申报材料交到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技能评价部(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1室),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按照“两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已按照评价计划开展评价的企业进行质量督导,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每年对其开展自主评价的情况进行评估,一年内未组织实施一次评价工作或已不具备开展自主评价条件的,且此后两年内不再接受该企业的备案申请,附件:深圳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引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2年6月9日(联系人:赵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