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旅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平原示范区外宣办,局属各单位: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2年“河南省示范性乡村文化合作社”推荐工作的通知》(豫文旅公共〔2022〕8号)文件精神,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组织各县(市、区)文旅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和平原示范区外宣办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1.平原示范区韩董庄镇草坡文化合作社2.原阳县原兴街道葫芦丝乡村文化合作社3.获嘉县城关镇文化合作社总社4.卫滨区关堤乡戏曲文化合作社5.获嘉县城关镇四街村魅力乡村文化合作社6.新乡县翟坡镇东大阳堤村文化合作社7.新乡县合河乡石村文化合作社如有异议,可反映至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公共服务科,电话:3530170,邮箱:xxwhjswk@163.com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