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4〕34号)、《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号)文件精神,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高校毕业生郝佳星自主创业申请场地经营租金补贴进行了审核,审核合格,现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电话形式向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姓名申请补贴资金额度(元)拨付标准申请年度合计郝佳星每年不超过2000元2021年2000元监督电话:3044619联系人:李丹杏花岭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