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工信企业函〔2026〕47号各市工信局:根据《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4〕168号)和《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56号),现就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各市工信局二、申报条件申报合作区须符合《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认定标准》,在发展规划、开放合作水平、创新能力、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管理服务效能等方面达到相关要求,且合作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市工信局填写《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四、工作要求1.推进合作区建设发展是实施中小企业国际化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完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培育工作,全面梳理重点专业镇与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标准的契合程度,优先支持推荐重点专业镇所在市申报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2.请有意愿申报的市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附件1)、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材料(附件2),3.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永杰0351—304628118603457607附件:1.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2.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材料关于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pdf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