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开区经发局:根据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26〕124号),(三)申报企业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规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附件1),二、评价(复核)对象(一)评价对象:2026年参加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二)复核对象:2023年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无需复核,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去申报”模块参与自评,需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2,2023年度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去复核”模块进行相关表格填写和材料上传,各辖市、区工信部门根据评价标准,对本地区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市工信局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经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二)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复核)线上填报时间均截止至6月25日24:00,各辖市、区工信部门经审核通过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含复核)行文上报时间为7月6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