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6〕15号)等文件精神,各市、县(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并组织论证、向社会公示、征求同级相关部门的意见,我县将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重点保障“十五五”规划重点项目及近期急需建设项目空间需求,我县组织开展2026年度《灵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的编制工作,编制形成了《灵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动态维护方案》(公示稿),现将《灵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动态维护方案》(公示稿)向社会公众和有关利益关系人征求意见,二、公众和有关利益关系人意见反馈方式社会各界可通过信件邮寄、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请在邮件名称或信封上标注“灵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6年动态维护方案意见建议”字样),(二)邮寄地址:灵山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附件:《灵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动态维护方案》(公示稿)灵山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4月24日附件下载附件:灵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动态维护方案(公示稿).pdf征集结果:(2026年04月29日03:26:46)《灵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2026年动态维护方案》(公示稿)公众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表单位意见是否采纳备注灵山县自然资源局1.在(五)相关规划中,5--应为《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所有附图显示的“xx街道办”应为“xx街道”,不是行政区划,段落首行缩进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