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力度,支持重点就业群体及小微企业发展,根据《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24〕299号)文件规定,经个人或小微企业申请、属地管理部门初审、县人社部门审核,慕整社等72名创业人员符合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和程序推荐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公示时间:2026年4月15日-2026年4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受理股室:就业培训股联系电话:0933-2596682附件:静宁县2026年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名单(第一批).xlsx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