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4〕89号)、《关于征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的函》(工原函〔2026〕1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工信部原材料司组织修订《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现就我省意见和建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范围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母机与智能机器人、高端仪器仪表与智能检测装备、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装备与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绿色能源装备与新型电池、农机装备、安全应急装备、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制造等重点应用领域所需关键材料,以及前沿新材料,二、修订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1,综合考虑技术先进性、战略重要性和应用风险,围绕重点领域需求和前沿新材料,(二)删除,删除已获得批量支持,应用风险显著降低或不存在应用风险的产品,三、有关要求请各市州工信局、行业协会广泛组织动员有关企业、科研机构等研提修订建议,并按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附件2)格式收集汇总,0731-88955466邮箱:hngxyjjcc@163.com附件:1.《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2.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汇总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