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泉人社文〔2021〕32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福建锦度招标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符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条件,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丰泽区纪委驻区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就业股)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6月10日至6月17日公示电话:22502001丰泽区纪委驻区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2594699丰泽区人社局办公室(就业股)附件:丰泽区2022年度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拟发放情况表(第二批)泉州市丰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