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管、委管企业:为确保我市“稳经济35条”“助企抒困15条”等政策取得实效,现就推动市管、委管企业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快减免房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认真落实《关于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若干措施》(津政办规〔2022〕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要求,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房屋位于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2.房租减免工作力争在6月30日前完成主体工作,如新增中高风险地区后,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工作要在2个月内完成,3.对于转租、分租国有企业房屋的,在规范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尽快减免租金,4.不属于6号文件规定减免对象的中小企业提出减免房租申请的,鼓励国有企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规范决策、共渡难关的原则,联系人:王直节83607789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