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锦州海关、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人民银行锦州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培育壮大跨境电商主体实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3.加快企业“触网”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锦州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4.精准招引龙头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健全跨境电商发展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锦州海关、锦州港、锦州站、锦州湾机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7.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8.加快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9.完善全球海外仓布局和服务能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10.推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转型升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12.支持企业多渠道拓展市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四)优化服务生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锦州海关、市数据局)14.确保资金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15.提升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