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工业数据筑基行动开展面向人工智能赋能的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快形成系统完整、科学合理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的基础上,以制度创新驱动数据治理效能提升,成立青岛市企业首席数据官(总数据师)委员会,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开展CDO制度试点,培育CDO制度试点企业不少于30家,健全市场化推广与生态培育机制,完善标准与质量评估体系,聚焦工业知识发现、数链融合、语义网络、隐私计算等关键领域,推广数据驱动、模型定义的新型研发模式,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工业企业数据安全基础情况、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诊断分析,(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强化制度机制创新和前沿基础技术双轮驱动,开展数据要素化试点示范、经验提炼、推广应用全链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