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2〕169号)、《关于印发抚州市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抚商建设字〔2022〕7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已完成建设改造并通过验收,拟拨付项目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书面向抚州市商务局反映,联系地址:抚州市市行政中心B207室联系电话:0794-8281898附件:抚州市2025年第一批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拟补助金额表.xls抚州市商务局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