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福建省第十一批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创业人才项目)(以下简称省引才“百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遴选工作,二、资格条件申报人应为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人在符合人选资格条件基础上,来福建省之前须在省外有1年(含)以上工作经历,申报人在符合人选资格条件基础上,不足3年的可申报国内(境内)引进人才,(二)支持待引进人才申报,申报人已与省内相关地方或部门达成来福建省创业意向且将全职来福建省的,(三)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省引才“百人计划”其他子项目,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才无需申报,六、申报材料(一)省引才“百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书,10.其它个人信息表和证明材料(待引进人才另需提供与相关地方或部门签订的创业或工作意向协议等),如申报人有部分材料无法及时提供,七、其它事项(一)各市、县(市、区)工信部门要按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联系人:苏爱琴、王晓红联系电话:0591—87832941、87430197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15号福建省机械研究院科研楼315办公室监督电话:0591-85023023(省委人才办)、0591-87672912(省工信厅机关纪委)附件:1.福建省第十一批引才“百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书(引进个人)2.福建省第十一批引才“百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书(引进团队)3.福建省第十一批引才“百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人选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5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