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彭政发〔2016〕120号)及固(彭)交政采〔2016〕122号、(固(彭)交政采〔2017〕89号中标服务内容,县发展改革局组织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于2022年5月24日,对靖边县银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固(彭)交政采〔2016〕122号中标的彭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进行了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通过金额649190元,该项目已按照进度支付了所有进度款,本次暂不支付,同时根据(固(彭)交政采〔2017〕89号中标合同条款规定,决定支付西安优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彭阳县农特产品溯源体系建设”项目剩余尾款资金4.929万元,具体验收通过内容及拟支付资金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6月17日,如对项目验收及兑现资金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悦龙山行政中心203室),电话:0954-7014405,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