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四平市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依法合规开展就业数据共享应用,我局拟公开征集就业服务领域数据共享合作企业,本次征集不限定合作企业数量,择优遴选至少一家及以上具备资质的企业开展合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合作单位四平市就业服务局二、合作内容合作企业为四平市就业服务局提供脱敏、汇总类就业数据,数据类型、标准、提供方式及安全要求按照《四平市就业服务领域数据共享合作协议》执行,四平市就业服务局负有对合作方平台的宣传推广义务,具备稳定、真实、合规的就业数据合法来源渠道,3.具备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脱敏处理能力与技术保障措施,3.企业简介、业务资质、数据来源与数据服务能力说明,6.数据共享服务方案(含服务内容、提供频次、传输方式、安全承诺),(三)资格审核:四平市就业服务局对申报企业进行资质、合规性审核,3.四平市就业服务局对本次遴选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附件:《四平市就业服务领域数据共享合作协议》四平市就业服务局2026年5月11日初审:杨成斌复审:姜依含终审:王纲(责任编辑:四平市就业服务局)[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