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6年福建省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补助对象材料的通知

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 2026-05-07
各乡镇(街道)党政办: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72号)文件精神,确定72家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作为2026年南安市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补助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标准购买商品有机肥每亩施用量达到250公斤以上,由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有机肥,二、商品有机肥购买方式及质量要求商品有机肥由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购买,购买的商品有机肥必须符合《有机肥料》NY/T525农业行业标准,三、报送材料及要求(一)《2026年福建省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补助对象申报表》,(二)购买所使用的商品有机肥税务发票(购买数量必须每亩不少于250公斤,即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实施2026年福建省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调查摸底的通知》(南农〔2026〕24号)文件印发日期之后),商品有机肥到货存放照片、田间现场施肥照片、肥料袋正反面照片(各项指标清晰可辨)各一张,必须在施肥前向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提出现场清点商品有机肥购买数量申请,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要及时组织农技人员前往现场核验,由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统一汇总补助对象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市种植业服务中心(生态土肥),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要求在2026年10月10日之前将项目补助所需要的材料上报市种植业服务中心(生态土肥),附件:1.2026年福建省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补助对象申报表2.2026年福建省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补助对象情况表3.南安市实施2026年福建省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方案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5月7日(此件主动公开)。

更多精选

  • 2026-05-06 00:00:00
  • 2026-05-06 00:00:00
  • 2026-05-06 00:00:00
  • 2026-05-06 00:00:00
  • 2026-04-30 00:00:00
  • 2026-04-28 00:00:00
  • 2026-04-15 00:00:00
  • 2026-04-14 00:00:00
  • 2026-03-19 00:00:00
  • 2026-01-12 00:00:00
  • 2026-01-16
  • 2026-04-30
  • 2026-05-06
  • 2026-05-07
  • 2026-05-07
  • 2026-05-08
  • 2026-05-09
  • 2026-05-09
  • 2026-05-11
  • 2026-05-11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ccw@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6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