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2:0500:00/02:05倍速5050相关幼儿园、职能科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越城区民办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年检)实施办法(试行)》(越教体〔2019〕34号)和《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年检、2025年度办学水平评估和非在编幼儿教师专项补助等审核工作的通知》(越教体〔2025〕29号)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评估,结合镇街、相关职能科室和公办幼儿园等对越秀幼儿园的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园务管理、保教工作、安全工作、卫生保健等情况进行年度评估,经综合评估,确定越秀幼儿园2025年度办学水平评估结果为:合格,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4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联系方式:区教体局党建室(2)85120596区教体局教育科(2)85132973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