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2022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4号公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6年第六批共4家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查,并进行了公示,经研究,现将核定结果通知如下:信阳泰合置业有限公司等4家符合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条件,批准其为二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2026年5月7日附表:2026年第六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汇总表序号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申报事项信阳泰合置业有限公司余凯资质延续2河南振权置业有限公司张志军资质延续3河南大信房地产有限公司王志强资质延续4信阳市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光辉资质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