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申报和承担项目,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3.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4.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5.港澳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分别由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按要求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及以前,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条件,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不得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2.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5.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所有必需的手续完备后,项目方可正式立项,7.项目具体的申报要求详见附件,项目专业化管理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的依据,2.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7月8日17: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推荐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