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依托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平台”,二、科技成果入库、备案及公开发布流程地市相关科技成果主管部门、成果单位或成果完成人对科技成果进行梳理,(一)地市相关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批量入库及公开发布,可以进行后续签订“先使用”合同备案和认定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申报,三、签订“先使用”合同和备案流程成果完成人可将入库备案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企业免费使用,签订完成(单位盖章)后上传至阳光平台备案,四、认定省级科技计划立项项目(无省财政经费支持)流程(一)采取“先使用后付费”模式,成果完成人在阳光平台中选择对应的“先使用”合同,省科技厅按照项目实际到账金额、成果单位年度入围项目数量、个人入库成果数量、签订“先使用合同”数量、付费合同数量等条件,成果完成人在阳光平台中选择对应的“先使用”合同,在阳光平台中选择一项与某一单位首次合作项目的“后合作”合同(实际到账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申请认定,省科技厅按照项目实际到账金额、成果单位年度入围项目数量、个人入库成果数量、签订“先使用合同”数量、合作合同数量等条件,成果完成人可在阳光平台填写“广东省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行权’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符合要求的“先用后转”科技保险可申请纳入广东省科技保险产品支持目录,(一)技术支持及平台操作咨询合同备案: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刘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