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2025年起纳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清单的制造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包括工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用能设备更新改造、回收循环利用、能源电力设施设备更新)项目,按不超过国家支持资金的1/3—1/4给予一定的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各市州视情况对符合制造业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方向的项目给予投资补助,2.开展财政引导融资租赁支持县市区设备更新试点,通过财政引导融资租赁的方式支持设备更新,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3.财政奖补+担保增信支持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融资,且不超过企业购置更新改造设备投入金额的70%,企业以直接租赁或售后回租等租赁方式开展设备更新的,单个项目租赁利息不超过3%,年度财政总贴息额不超过2000万元,对省属国有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增加的固定资产折旧、成本,全面落实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要求,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