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于2025年1月制定的《崇明区关于新时期强化创业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沪崇人社规〔2025〕1号),并拟定了《崇明区关于新时期强化创业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见附件),附件:《崇明区关于新时期强化创业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5月7日附件:崇明区关于新时期强化创业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意见》(人社部发〔2025〕5号)精神,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支持创业孵化载体建设运营建立区级创业孵化载体相关标准,给予40万元一次性建设经费补贴,补助资金用于创业孵化载体开展项目孵化、项目推荐、创业指导、马兰花培训等创业服务相关支出,二、支持创业组织创新发展壮大在本区创业载体孵化或经乡镇园区纳入重点跟踪帮扶的创业组织,给予不超过10万元/家的初创助力发展补贴,参加崇明创业创新类竞赛评选活动获得奖项并经本区创业载体孵化转化,根据年度协作成效评估结果给予不超过20万元/家创业创新协作奖励,五、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本区劳动者经创业指导服务在崇创办创业组织后经营满3个月,按照3000元/人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同一创业组织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二)本支持政策中的相关补贴,如与市级政策或本区其他扶持政策条款重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