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人社发〔2026〕128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牡各高校,各相关单位:《牡丹江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牡人社规字﹝2025﹞1号)的上位政策文件《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4﹞11号)已于2026年4月20日废止,因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牡丹江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请各相关部门对依据该废止文件制定的有关政策进行清理,及时废止、宣布失效或予以修改,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