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1.申报单位应为登记注册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划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具备基础研究能力的企业等单位),2.每个研究方向每家申报单位最多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每家科研院所推荐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每家企业推荐申报项目总数不超过3个,4.企业牵头承担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比例不低于1:1,且申请人未主持在研呼和浩特市市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或主持在研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年申请和参与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不能超过2项,(四)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等要求1.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2.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二、申报方式和流程(一)申报流程2026年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采取全程网上受理,在网站首页“呼和浩特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入口”登录并在线填报《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2.申报单位申报人账号申报人账号由单位管理账号自行分配,3.在线提交项目申报人在线填写《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4.在线签章《呼和浩特市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中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均使用电子印章,5.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系统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