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关于开展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标准化奖励(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申报工作的通知琼旅文便函〔2026〕1150号各市、县、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根据《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琼旅文函〔2022〕78号)规定(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标准化奖励(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根据《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相关要求,本次申报支持范围为《实施细则》中“标准化奖励”的旅游产品、旅游商品板块项目,奖励明细如下: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认定的旅游小镇奖励100万元,对新在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和中国旅游商品大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旅游商品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按照企业申报、市县初审、省级审核、公示拨付四个步骤开展工作,申报单位所在市县旅文局收到资金申报材料后,扶持企业名单通过“海易兑”平台、省旅文厅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示,请各企业接到通知后尽快到“海易兑”平台注册申报,(二)各市(县)旅文局、旅游协会应高度重视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参与资金申报,各市(县)旅文局应在2026年6月5日前完成初审工作,附件:1.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2.海南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指南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2026年4月29日(联系人: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