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181号),决定启动2026年山东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以下简称“省海外优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定位省海外优青项目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来鲁工作,三、依托单位申请人依托单位应为山东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者2025年1月1日(含)后回国来鲁工作,鼓励省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联合省内科技型企业申报,(二)限项要求已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不重复资助,已承担或正在申报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科研人员同一申报年度牵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暂未启动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每名科研人员用于在研和在申报省级项目的年度工作总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依托单位组织申报人选认真填报申报系统,2.省海外优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请项目申报人、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合理安排时间,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人、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