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穗工信规字〔2021〕3号)有关要求,现公开征集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广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协助开展广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四、委托内容及要求(一)委托内容:2024-2025年度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绩效评价,(二)绩效评价主要内容:1.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中标供应商应深入了解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2024-2025年度)的运作和管理情况,重点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执行情况、项目成效与问题等方面进行评价,(三)交付成果及时限:分年度出具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绩效评价报告,(四)验收方式:受托单位按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绩效评价材料,(五)有意参与项目的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1.单位情况简介(含人员队伍、成功案例等单位实力相关情况及联系方式),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5.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为准,9.经营信用相关佐证材料(“信用中国”网站对申报单位的信用查询记录),封面请注明“协助开展广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基金绩效评价工作项目”,请于2026年5月7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