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标杆企业认定工作,1.雏鹰企业申报条件(应同时满足):(1)在自治区内注册成立满三年(2023年6月30日前成立),(3)2023、2024、2025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均值不低于3%,(5)202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6)企业在2025年和2026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2.瞪羚企业申报条件(应同时满足):(1)在自治区内注册成立满三年(2023年6月30日前成立),(3)2023、2024、2025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均值不低于4%,(5)202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3.独角兽企业申报条件(应同时满足):(1)在自治区内注册成立不超过十年(成立时间在2016年6月30日之后),2025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0亿元,(3)2025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5)202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创新型标杆企业申报条件(应同时满足):(1)在自治区内注册成立满三年(2023年6月30日前成立),(3)2025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宁东基地管委会、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和申请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情况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