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为切实做好我市2026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3〕1号)、《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伏季休渔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年我市伏季休渔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休渔海域,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在册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从2026年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四、休渔要求:(一)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回到渔船船籍港所在地的港口、码头停泊,须向船籍港和停泊港所在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业执法机构备案,不允许将其他作业类型变更为钓具,作业类型核定为“刺网、钓具”“掩罩、钓具”等的兼业渔船,休渔期间不得携带钓具以外的其他网具出海作业,(四)所有休渔渔船不得携带渔具进入休渔海域,农业农村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当年渔业资源养护补贴,举报电话:三亚市农业农村局88272023、88261492;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88296100,三亚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4月23日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