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积累社会实践经验,提升职业素养与就业竞争力,拓宽青年就业渠道,现将相关信息面向社会公示,2.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须完成失业登记),标准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带教管理:各见习单位按照1名带教老师最多带3名见习人员的配比要求,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带教老师,全程指导岗位实操,助力见习人员熟悉业务流程、提升岗位实践能力,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见习人员不属于见习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及从业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三、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青年群体可直接与各见习单位联系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