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承人社发〔2025〕69号)文件精神,对享受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企业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情况,双滦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314—40433260314—4040197公示期自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6日附件: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失业保险费企业名单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4月22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明细表序号单位名称单位编号减免类型单位性质2024年度月平均参保人数202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裁员率2024年实缴金额返还金额1承德新新康达工贸有限公司13089910581中小微企业企业590.00.00%28139.3416883.62承德天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3089910576中小微企业企业380.00.00%25117.5515070.533承德鸿雅伟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双滦分公司13080351882中小微企业企业10.00.00%470.428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