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广西2026年提前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6〕15号)要求,现将遴选平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我县范围内围绕水稻、花生、马铃薯等粮油糖作物生产环节,全县范围内具备条件的服务主体向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中心提出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1.平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附件1),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银行对公账户复印件(如是个人的,提供一卡通账户复印件),以上材料,需申请人签字按指模确认,五、评审乡镇(街道)对提交的遴选服务主体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对评审同意申报的服务主体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对乡镇(街道)上报的遴选服务主体提出评审意见,六、公示对经乡镇(街道)农业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评审同意,李旭珍联系电话:7806158,附件:1.平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2.平南县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承诺书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4月21日文件下载: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