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有序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鄂人社函〔2025〕165号)要求(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省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聘资质备案(一)备案受理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职鉴中心)于2026年5月和10月分两次集中受理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备案及市州备案复审,各市州职鉴中心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第一批)、10月31日前(第二批)向省职鉴中心汇总上报备案评估情况,(二)提交材料1.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职业(工种)等级变更申请表》《湖北省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方案》(样例见工作指引附件)2.市州备案复审提交资料:《关于申请对XXX机构增加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资质备案结果进行复审的报告》《XX市(州)拟同意增加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资质备案机构汇总表》(见附件1)《湖北省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方案》(样例见工作指引附件)二、开展评聘工作(一)企业自行组织评聘企业按照工作指引和本企业评聘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提交“评价结果报备”资料,(二)评价结果报备省职鉴中心2026年5月和10月分两次集中受理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价结果报备,各市州职鉴中心、省本级备案企业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第一批)、10月31日前(第二批)向省职鉴中心汇总提交“评价结果报备”资料,企业在“湖北省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提交证书数据,省、市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审核,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要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做好属地企业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的综合管理,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审申报工作,联系人:刘英(备案受理)秦臻(评聘受理)联系电话:027-86656563027-87262378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社保综合大楼六楼省职鉴中心附件:1.XX市(州)拟同意增加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资质备案机构汇总表2.XX市XX年度第X批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拟评聘人员一览表3.XX市(州、直管市、林区)XX年度第X批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认定审核意见(参考模版)4.湖北省各市州职业技能评价指导机构企业自主评价备案咨询电话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