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阳西县织篢镇联安村牛皮坡、大地经济合作社,拟征收土地现状为:(一)织篢镇联安村牛皮坡、大地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1.9831公顷(29.7465亩),(二)织篢镇牛岭经济联合社集体所有土地0.0982公顷(1.4730亩),(三)织篢镇太平村车仔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4348公顷(6.5220亩),(四)织篢镇太平村高垌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1358公顷(2.0370亩),(五)织篢镇太平村上石碇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2.3793公顷(35.6895亩),四、补偿方式和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阳府告〔2024〕1号)的规定,织篢镇土地补偿费标准及安置补助费标准合计为:耕地76.20万元/公顷、园地58.68万元/公顷、林地34.29万元/公顷、草地76.20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76.2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6.20万元/公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的规定,并参照《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阳府〔2018〕50号)、《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西府〔2019〕25号)、《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城区及镇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及实施办法的通知》(西府〔2024〕12号)的规定,其中织篢镇联安村牛皮坡、大地经济合作社拟征收范围按照86万元/亩,太平村车仔、高垌、上石碇经济合作社拟征收范围按照105万元/亩,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应当在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内,(四)原《阳西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西府告〔2024〕90号)撤销作废,附件:阳西县2024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补偿安置公告附图(一)(二).pdf阳西县人民政府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