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人发〔2022〕3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了我省“头雁”项目培育机构遴选,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浙江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拟作为江西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育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反映,联系人:罗雅电话:0791-86221965电子邮箱:523379026@qq.com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省政府大院东二路2号邮编:330046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