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高明、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佛山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佛山市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园区,应符合《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第八条要求,并于5月31日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管理平台提供申报政策解读和填报说明视频,二、请各区认真审核企业、园区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先进性,报送材料包括企业、园区的申报表和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同时在管理平台提交推荐,三、现有广东省、佛山市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如需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具体提交申请时间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为准,附件:1.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佛山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3.2026年市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4月17日(联系人:冯震宇,电话:83994960)附件.附件1: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pdf下载附件.附件2:佛山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pdf下载附件.附件3:2026年市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xls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