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辽工信发〔2022〕209号),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工信明电〔2025〕3号)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2022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辽工信企业〔2025〕155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培育评价工作,经企业自评、各市审核公示、省级抽审等程序,确定沈阳宇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等172家企业(附件1)为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2025年度第四批),确定沈阳亿景视拓科技有限公司等78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附件2)通过复核(2022年度第一批),有效期为2026年4月至2029年3月,现予以公告,附件:1.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2025年度第四批)2.通过复核的辽宁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2022年度第一批)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