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6〕7号)要求,经属地工业和信息化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初步征集,现发布我市2026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见附件),请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按属地原则,牵头部门书面通知被公布的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要加强协同合作,鼓励未列入名单的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提交至县(区)级牵头部门,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对于纳入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同时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http://www-app.gdeei.cn/stfw/index),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限为每年3月15日前,披露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环境信息,附件:潮州市2026年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潮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潮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4月16日附件:附件:2026年潮州市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