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合成生物科技创新与生物制造产业创新政策体系,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2026年4月16日深圳市推动合成生物创新引领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发展合成生物与生物制造的战略部署,一、重点支持领域本措施重点支持依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开展生物制造产业相关业务:依托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分子设计、底盘细胞构建、基因线路设计组装等使能技术,⑦支持企业等创新主体应用合成生物技术开展食品(“三新”食品、特医食品等),在生物制造领域实施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各有关区政府)6.大力开展“合成生物+”行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7.建设产业创新服务载体,㉗依托国家生物制造产业创新中心的生产工艺开发平台、中试放大及GMP等技术平台为企业提供高质的中试熟化、工艺验证、产品试制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打造产业化核心承载区,支持合成生物、细胞与基因、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材料等“20+8”产业基金开展生物制造项目投资,(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10.优化人才培育体系,㊸支持企业、院校、协会在生物制造领域设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载体并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11.培育高质量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12.优化审批备案准入服务,对使用合成生物技术的药品生产企业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