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现就我省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居民企业,二、申报时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组织,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国网,(二)各市审核推荐各市科技局会同所在市财政局、税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由各市科技局于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邮箱:renxiuwei@ahjxw.gov.cn),四、有关要求(一)企业申报材料相关要求1.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4.企业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或符合逻辑关系,7.科技型企业创新扶持政策“一件事”(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试点市(淮南市)企业申报见市科技局相关文件要求,申报企业可通过扫描封面二维码对相关报告进行查验,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各市科技局于4月28日前将本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异地整体迁移申请报送省认定机构,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略)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略)3.申报材料清单4.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5.中介机构承诺书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26年4月8日相关附件:1、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pdf2、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doc3、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docx4、附件4: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docx5、附件5:中介机构承诺书.docx6、附件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