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白云区促进数字出行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与措施(试行)》解读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不断推进白云区“4+3+1”数字经济产业体系建设,抢抓数字出行产业发展机遇,加快推动白云区数字出行产业高质量发展,参照《贵州省鼓励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数据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等政策文件,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一、适用范围1.本政策适用落地于贵阳市白云区的数字出行产业园,以及在白云区依法注册登记,从事数字出行平台运营的法人,三、产业培育支持(一)非数字出行产业园入驻企业成长奖励1.年营收达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数字出行平台企业,每年给予15万元奖励;年营收达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每年给予25万元奖励;年营收达到10亿元以上,每年给予90万元奖励,如本年度营收较上一年度营收增速达到5%,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增速达到6%,给予企业12万元奖励;以此类推,最高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奖励,4.落地于贵阳市白云区的数字出行产业园入驻企业不适用本条规定,按照第(二)条规定执行,(二)园区运营奖励1.支持在我区运营的数字出行产业园做大做强,根据每年园区从事数字出行平台企业营收完成情况给予园区运营机构运营奖励,园区内规上企业年度营收达到2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每年给予20万元奖励;园区内规上企业年度营收达到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每年给予50万元奖励;园区内规上企业年度营收达到10亿元以上20亿元以下,每年给予100万元奖励;园区内规上企业年度营收超过20亿元,每年给予200万元奖励,四、人才集聚支持(一)人才引入培育鼓励并支持数字出行平台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引进等人才引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及优秀个人,按照《贵阳贵安筑才卡分类认定办法》《贵阳贵安实施人才兴市战略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给予人才公寓、引才薪酬补贴等人才服务;支持数字经济企业(机构)开展新业态职业培训、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给予个人和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其他数字出行企业:通过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年度考核且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具体考核标准参照对应主管部门发布的细则),且考核年度内不发生主责及以上的较大(含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符合兑现奖励条件的数字出行平台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印证材料,由区大数据局进行审核,区大数据局根据审核结果,提出资金安排建议,报区政府审定后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金,附件:1.提交资料清单2.贵阳市白云区数字出行奖励申请表(模板)3.承诺书(模板)附件1提交资料清单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作弃权申报处理一、申报企业成长奖励提交资料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考核年度营业收入诚信承诺书二、申报园区运营奖励提交资料1.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园区企业台账及考核年度营业收入5.诚信承诺书三、区交运局配合提交资料申报企业考核年度经统计部门认定的营业收入申报企业考核年度内不发生主责及以上的较大(含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说明附件2贵阳市白云区数字出行奖励申请表(模板)申报年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注册地址单位办公地址单位性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其他(请注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万元)申报类型□企业成长奖励□园区运营奖励申报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审核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申报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电话:附件3承诺书(模板)致:贵阳市白云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根据《白云区促进数字出行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与措施(试行)》要求,现就有关情况声明如下:1.我单位对提供申报奖励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我单位在申报奖励过程中所涉及的内容和程序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4.我单位提供的申报奖励文档资料同意并接受审核单位(贵阳市白云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审核,对审核方式、过程、结果予以认可。